Post By:2024/8/13 9:24:54
“真是太臟了!這條河里的水面上漂著不少垃圾……”昨天上午,有人反映,位于即墨北安街道的下盧路的一條這里漂浮著不少垃圾,“幾場雨過后,這些垃圾隨水漂浮上來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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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下盧路的一條河里,各種垃圾漂浮在水面上,遠遠看去,五顏六色的垃圾想小島嶼 一樣漂浮在河面上。走近一看,各種白色的農(nóng)藥瓶、藍色的塑料袋、被人丟棄的泡沫……等垃圾隨水漂浮……
“究竟是誰如此明目張膽的往河道傾倒垃圾?”隨著垃圾的增多,這些垃圾隨水漂浮著,無處安身,“我們對周邊的垃圾會不會污染地下水都深表擔憂……”附近的村民說,隨著這些垃圾的隨處漂浮,擔心地下水會被這些垃圾污染!
“這里的水流對周邊影響是惡劣的,河道的防洪、排澇、灌溉等功能也會受到影響,增加了洪澇災害的風險。”村民說,隨著垃圾的增多和漂流時間的增長,擔心這些垃圾會侵害周邊的環(huán)境,水質是否會改變等問題。
根據(jù)《青島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城管執(zhí)法部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規(guī)定,責令改正,并處罰款:(一)將工業(yè)垃圾、生活垃圾、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廢棄物的,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,對單位處3000元以下罰款;(二)隨意傾倒、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廢棄物的,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。
那么,即墨北安街道能否對漂浮的垃圾進行清理?本網(wǎng)將繼續(xù)關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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